202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5-06-20 10:4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主线,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3439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7345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64.5%。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2.2%;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0%;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8.8%。 

 2024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973万人,比上年增长0.7%。其中,本地农民工12102万人,比上年增长0.1%;外出农民工17871 万人,比上年增长1.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5.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1%。全年选派4.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年末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4411家,全年为劳动者提供登记求职、职业指导、创业服务1.45亿人次,登记招聘1.2亿人次,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指导642万家次。

 

 年末全行业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41万家,从业人员109.30万人。全年为3.46亿人次劳动者提供就业、择业和流动服务,同比增长4.6%;服务用人单位5677万家次,同比增长1.4%。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85313亿元,比上年增加5603亿元,增长7.0%;基金支出合计76118亿元,比上年增加5027亿元,增长7.1%。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72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9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019亿元,基金支出72978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7226亿元,其中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34万亿元。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4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871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 14739万人,分别增加788万人和543万人。年末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2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214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732亿元,基金支出67656 亿元。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0727 亿元。年末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830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8039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87亿元,基金支出5322亿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499亿元。

 

 年末全国有15.93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242万人。年末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64万亿元,2007年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6.17%。 

 年末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11万亿元,2019年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4.42%。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5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6 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3万人。全年共为905 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全年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7亿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1898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267亿元。 

 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1655 亿元。全年向64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372亿元,惠及职工1.2亿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1亿元,惠及职工310万人次。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73亿元,基金支出1842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344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03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4万人。全国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99.6%。全年有224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21亿元,基金支出1298亿元,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39亿元(含储备金116亿元)。

 

 三、人才人事

 全年组织实施97项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新设立13家专家服务基地,累计选派1300余名专家、博士后青年人才及合作导师,吸引参与留学回国人员近5100人次,开展各类服务活动近3000场次,技术指导和联合攻关2400余次,破解技术难题1300余个,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农户、养殖户约13.5 万人次。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391 万人。 

 年末全国共有留学人员创业园372家,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56家。 

 年末全国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65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62个,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40万人。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举办297期高级研修班,新设立25家继续教育基地,广泛开展能力提升项目,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76.65万人次。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广泛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六个专项行动,累计培养培训数字人才70.4万人次,数字技术工程师1.2万余人。 

 年末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40所,在校学生428.7万人。全年技工院校共招生157.2万人,应届毕业生126.5万人,毕业生就业率97%,面向社会开展培训588.7万人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78.6万人。年末全国共有民办培训机构28983所。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25万人次,其中培训企业职工708万人次,培训农民工(包括在岗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459万人次,培训失业人员50万人次,培训毕业年度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72.6万人次。

 

 年末全国共有职业资格鉴定机构2385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41126个,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82.8 万人。全年共有1528.9万人次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213.6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32.3万人次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6%,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7%。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外,公开招聘实现全覆盖。落实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回避、申诉等政策。稳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加强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并完善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列、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政策。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中央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监督。

 四、劳动关系

 年末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89万份,覆盖职工8568万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9.6万户,涉及职工1500多万人。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5.7万件,涉及劳动者454.9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415.6万件,结案金额934.7亿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9.6%,仲裁结案率98.2%,仲裁终结率73.7%。

 

 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4.0 万户次,涉及劳动者2577.4万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7万件,为65.4万名劳动者解决工资86.5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与20.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3537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93户。 

 五、人社帮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人社帮扶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305万人。及时为2477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选派2.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开展专技人才服务乡村活动,组织实施60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

 

 六、行风和基础建设

 人社系统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实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退休“一件事”,全面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全面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实施人社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拓展人社便民服务圈功能,推动更多人社服务“就近办”。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力推进人社政策措施“四进两知晓”,健全政策措施直达机制。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老年、残疾等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服务需要,实施“适老化”改造,设置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帮代办等暖心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改《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废止《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协调推进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支持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支持文件。 

 持续开展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推进就业“一库一平台”建设应用,拓展“就业在线”平台智能化服务。深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业务“大管控”应用,保障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社保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实施。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保等人社领域95项应用全面铺开,实体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领域应用全覆盖,交通出行和文化体验领域在所有省份开通应用。强化人社大数据管理和应用,优化数字人社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3.89亿人,覆盖98.6%人口;领用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达10.70亿人,全年提供线上服务193.04亿人次。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全年访问量8.13亿人次。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年访问量超过17.89亿人次。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于11月底上线试运行。全国12333热线全年接听总量超1亿次。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3.全国就业人员数据、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全国农民工数量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